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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责无旁贷!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法律服务论坛在苏州召开
生态文明的建设,不仅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出了新要求,同时对于律师在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,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,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,对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。
作为法律人,我们应当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精神,切实增强自身专业能力,发挥环境律师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作用。
论文获奖律师合影
会议均由周塞军主任主持,传达了全国律协对于各专业委员会的定位、要求和工作部署,对专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,并就专委会未来工作规划及如何加强委员之间区域协作、合作研发业务产品、如何协调全国律协环资能委与省市律协环资委的工作关系等问题,与在座的省律协环资委主任及专委会委员们进行了热烈讨论。
为期一天半的年会暨论坛受到了全国环境、资源、能源业务领域律师的高度关注,律师同行们就相关议题积极进行探讨,充分开展学术交流和实务经验分享,达到了会议目的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